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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国民航局正研究在海南自贸区开放第七航权!

1月6日,2020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部署了2020年民航重点工作,有一项工作跟海南息息相关,那就是研究在海南自贸区开放第七航权!第七航权是什么?和咱们老百姓有啥关系?以后坐飞机能便宜点还是咋的?不着急,小编这就给大家说道说道。什么是航权?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种国家性质的航空运输权利,因为航空运输只要超出自己的国界就涉及到其他国家的主权,国际航空运输就需要在全球行业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航权就属于这个规定其中的一部分,相当于获得了一定的市场准入权。有了航权,不同的两个国家之间才可以平等对话协商,交换相关权利了。目前,根据国际上的通用规则,总共有九种航权,航权不同,享受的权利也有所不同,相关的航权资料请看下图列表:第七航权它指的是完全第三国运输权,本国航机可以在境外接载乘客和货物,而不用返回本国。即本国航机有权在甲、乙两国间接载乘客和运载货物。同理可证,如果中国民航局允许在咱们海南开放第七航权,那么第三方国家就可以承运海南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航线,相当于开放了来海南经营航线的市场,那这跟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有啥关系呢?首先,作为消费者,最希望的莫过于花最少的钱,却享受最好的服务,随着航权的不断开放,这事儿还真能实现!因为海南的航权如果进一步开放,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航空公司进驻海南,随着各国航空公司的涌入,航空产业的市场竞争也会更加激烈,抢占旅客市场的压力,将迫使航空运输企业公司降低运营成本,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才能赢得市场。这样的话,我们享受物美价廉的航空服务,那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儿了吗?其次,随着国际航空公司的进驻,越来越多的国际航线将被开发。截至目前,海南已经开通了超过100条国际航线,未来只会越来越多,我们出门旅游的选择也将越来越丰富。东京巴黎土耳其,任君挑选!再者,开放航权对海南经济的发展,更是大有好处。海南作为国际旅游岛,有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随着国际航线的快速拓展,进出岛交通越来越便捷,来琼旅游的客源结构也将随之改变,除了境内游客之外,大批国际游客也将纷至沓来,人一多,消费也就带动起来了,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将达到质的飞跃。最后,海南作为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要想打造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航空区域门户枢纽,航权开放就是国际中枢机场建设的前提。海南正在积极争取在扩大航权开放、国际航线审批、机场航班容量扩容和空域精细化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支持,不断完善民航管理体制机制和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外航空公司立足海南构造更完善的国际航线网络,为进出海南的国际旅客带来更多的通行便利、提供更多的中转机会和更多的出行选择;为海南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提供良好的国际营商服务环境。所以,海南航权开放,你们期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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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58公顷!中国海南海花岛控规修编出炉,规划11.58万常住人口!

中国海南海花岛新版规划出炉,这个占地规模达768.58公顷(约1.15万亩)的大型人工岛项目,迎来新的蓝图!根据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儋州海花岛一号岛旅游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儋州海花岛二、三号岛高端度假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海花岛一岛将作为海南自贸区(港)的西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超级支点!三个人工岛规划范围总人口最大值20.49万人,11.58万常住人口。海花岛一岛规划区位于儋州滨海新区第四组团,为白马井洋浦湾浅海海域三个离岸式人工岛(海花岛)中部岛屿,北望海花岛二号岛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南靠海花岛三号岛,东临白马井镇至排浦镇沿海海岸,用地面积379公顷。一岛为海南省重点旅游产业园区,集滨海度假、文化娱乐、康体疗养、商务会议、主题公园为一体的海南高端文化旅游综合体,海南自贸区(港)的西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超级支点。海花岛二岛、三岛规划区位于儋州滨海新区第四组团(海花岛)二号岛与三号岛,距儋州市那大城区约45公里,距白马井高铁站约7公里。规划范围用地面积389.58公顷,其中二号岛用地面积240.35公顷,三号岛用地面积149.23公顷。二、三号岛保留原已开发的住宅、公寓及酒店,增设康养医院、康疗养度假酒店等功能,完善居住服务配套设施,打造全时全季全龄的康养旅居目的地。《海花岛1号岛旅游产业园区控规(修编)》简介一、规划区范围规划区位于儋州市滨海新区第四组团,为白马井洋浦湾浅海海域三个离岸式人工岛(海花岛)中部岛屿,北望海花岛二号岛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南靠海花岛三号岛,东临白马井镇至排浦镇沿海海岸,用地面积379公顷。二、功能定位本岛为海南省重点旅游产业园区,集滨海度假、文化娱乐、康体疗养、商务会议、主题公园为一体的海南高端文化旅游综合体,海南自贸区(港)的西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超级支点。三、人口规模规划范围总人口最大值为6.58万人,其中,景区旅游人口最大值2.65万人,旅游从业人口0.79万人,酒店旅游人口最大值3.14万人。规划常住人口4.52万人,其中旅游景区常住人口1.85万人,旅游从业人口0.79万人,酒店旅游常住人口1.88万人。四、空间结构规划范围空间结构为“一轴一带、两心三区”。“一轴”指一号岛中部城市景观轴。“一带”指贯穿北部区域的休闲景观带。“两心”指中部旅游服务核心(购物娱乐体验中心)及北部旅游休闲核心(主题酒店及中轴花园组成的休闲中心)。“三区”指文旅休闲活力区、主题酒店区、商务办公区。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用地包括4类:行政办公用地(A1)、图书展览用地(A21)、体育场馆用地(A41)、医疗用地(A5)。现状已开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7公顷,规划新增1.67公顷,调整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94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84%。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包括7类:零售商业用地(B11)、零售餐饮混合用地(B11/B13)、旅馆用地(B14)、艺术传媒用地(B22)、其他娱乐用地(B31)、公园娱乐混合用地(G1/B31)、康体用地(B32)。现状已开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6.05公顷,规划新增34.14公顷,调整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20.19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8.10%。七、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用地包括4类:城市道路用地(S1)、交通枢纽用地(S3)、交通枢纽旅馆混合用地(S3/B14)、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现状已开发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7.92公顷,规划新增1.68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9.6公顷。八、公用设施用地用地包括5类:供电用地(U12)、通信用地(U15)、排水用地(U21)、环卫用地(U22)、消防用地(U31)。现状已开发公用设施用地0.85公顷,规划新增1.01公顷,调整后公用设施用地1.86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0%。九、绿化与广场用地规划用地包括3类: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用地(G3)。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58.12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48%。其中公园绿地用地49.77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25%。十、留白用地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文,第一条第二项“对交通区位条件可能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当下未能明确发展方向的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规划为暂不明确用途的留白空间”。规划留白用地23.82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6.28%。留白用地在未来规划及开发中,应优先满足本规划范围内公共配套及公共利益设施用地需求。十一、道路网规划规划范围道路结构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主干路包含海花一路与海花路。次干路包含环岛一路、环岛二路、联岛三路、维三路、维八路。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0~24米之间,次干路红线宽度20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0~20米。十二、交通场站规划轨道交通站点1处,占地面积16860平方米。规划客运集散中心1处,位于跨海大桥入岛处。十三、水上交通规划1个游艇码头,游船线路呈环状布局于规划范围沿岸,为游客、居民提供水上游览和旅游观光服务。一号岛、滨海大道各设置1个水上客运码头,以满足水上旅游观光等需求。十四、道路竖向规划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工程管网的布线、道路的行车要求。确定规划道路的控制点高程、坡向和坡度。海花岛场地平缓,大部分道路坡度为为0.0%~0.5%,宜通过在路段中设置驼峰的方式解决道路排水问题。十五、停车泊位1.规划范围内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配建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库)宜结合规划的各绿地广场、大型活动设施和商业设施进行统筹安排。并符合附表五的规定。2.鼓励结合有条件的绿地公共开敞空间集中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1-A2-1地块、1-A2-2地块、1-B7-1地块、1-B7-2地块应集中配建地下停车场库。承担周边旅游景区部分停车需求。十六、步行系统步行系统应联络滨海岸线、公园绿地、主要公建及商业街区等,形成网络状的步行通道。1.滨水慢行通道:在滨海岸线结合滨海绿地规划滨水慢行道。2.一般绿化慢行道:结合公园、主要道路景观绿带及主要通海廊道,提供宜人的绿化慢行环境。3.特色步行空间:主要分布于游乐片区和步行商业街片区。十七、绿地景观系统规划构筑斑块轴线节点相结合、融合生态休闲功能的绿色开放空间。规划形成“绿廊贯通,绿脉延展”的绿地景观结构。1.公园绿地规划3大城市公园,植物公园、中央花园、中轴花园。沿内海区域设置不小于10米的绿地景观带,1-B区中部规划横向带状绿地,强化中轴花园与滨海区域联系。2.防护绿地包括沿外海区域防护绿带、公用设施防护绿带两类。沿外海防护绿带,是规划范围的绿色屏障,结合岸线消浪防护功能、亲水空间功能,形成滨海绿化休闲的综合绿化景观带。公用设施防护绿带依据相关规范设置。主要图纸土地使用规划图▽▽▽开发强度规划图▽▽▽建筑高度规划图▽▽▽绿地系统分析图▽▽▽《海花岛2、3号岛高端度假社区控规(修编)》一、规划区范围规划区位于儋州市滨海新区第四组团(海花岛)二号岛与三号岛,距儋州市那大城区约45公里,距白马井高铁站约7公里。规划范围用地面积389.58公顷,其中二号岛用地面积240.35公顷,三号岛用地面积149.23公顷。二、功能定位二、三号岛保留原已开发的住宅、公寓及酒店,增设康养医院、康疗养度假酒店等功能,完善居住服务配套设施,打造全时全季全龄的康养旅居目的地。三、人口规模规划范围总人口最大值13.91万人,常住人口7.06万人,其中居住用地常住人口5.77万人。二号岛总人口最大值10.94万人,常住人口5.55万人,其中居住用地常住人口4.41万人;三号岛总人口最大值2.97万人,常住人口1.51万人,其中居住用地常住人口1.36万人。四、空间结构1.二号岛结构二号岛规划范围内空间结构为“一轴多廊、一核三心两区”。“一轴”指与总体生态走廊相连,沿中部维九路及两侧绿带形成的景观联系轴。“多廊”指岛内与景观联系轴相交的多条生态绿廊。“一核”指二号岛中部的综合服务核心。“三心”指二号岛内的三个社区服务中心。“两区”指度假居住区、康养度假区两个功能片区。2.三号岛结构三号岛规划范围内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廊、两心两区”。“一轴”指与总体生态走廊相连,沿中部维十路及两侧绿带形成的景观联系轴。“两廊”指岛内与景观联系轴相交的两条生态绿廊。“两心”指岛内两个社区服务中心。“两区”指度假居住区、商旅度假区两个功能片区。五、居住用地布局用地包括3类:二类住宅用地(R21)、二类服务设施用地(R22)、商住用地(RB)。现状已开发居住用地177.54公顷,其中二类住宅用地159.07公顷,二类服务设施用地0.39公顷,商住用地18.08公顷。规划新增居住用地2.43公顷,均为二类服务设施用地,用于幼儿园规划建设。调整后二、三岛居住用地面积共179.97公顷,其中二号岛104.64公顷,三号岛75.33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6.20%。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居住用地面积共179.97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3.52%。其中商品住宅用地面积171.73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22.44%。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包括5类:行政办公用地(A1)、文化活动用地(A22)、中小学用地(A33)、医院用地(A51)、社会福利用地(A6)。现状已开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1公顷,规划新增9.8公顷,调整后二、三号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51公顷,其中二号岛12.64公顷,三号岛2.87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98%。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全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7.45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89%。七、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包括3类:零售商业用地(B11)、旅馆用地(B14)、旅馆零售商业混合用地(B14/B11)。现状已开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7.91公顷,规划新增38.71公顷,调整后二、三号岛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6.62公顷,其中二号岛43.58公顷,三号岛13.04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53%。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全岛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0.86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9.29%。八、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用地包括2类:城市道路用地(S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现状已开发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03公顷,规划新增12.05公顷,调整后二、三号岛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2.08公顷,其中二号岛22.17公顷,三号岛9.91公顷。九、公用设施用地用地包括4类:供电用地(U12)、排水用地(U21)、环卫用地(U22)、消防用地(U31)。现状已开发公用设施用地0.50公顷,规划新增2.17公顷,调整后二、三号岛公用设施用地2.67公顷,其中二号岛1.70公顷,三号岛0.97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69%。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全岛公用设施用地4.53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9%。十、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包括2类: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其中公园绿地内设置全民运动场地。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66.23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00%,其中二号岛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42.66公顷,占二号岛用地面积17.75%,三号岛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3.57公顷,占三号岛用地面积15.79%;规划公园绿地45.58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70%。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全岛绿地与广场用地124.35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6.25%,其中公园绿地用地95.35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2.46%。十一、留白用地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文,第一条第二项“对交通区位条件可能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当下未能明确发展方向的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规划为暂不明确用途的留白空间”。规划留白用地36.50公顷,其中二号岛12.96公顷,三号岛23.54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9.37%。规划留白用地在未来规划及开发中,应优先满足本规划范围内公共配套及公共利益设施用地需求。十二、道路交通规划控制1.对外交通海花岛二、三号岛分别通过海花二桥、海花三桥两条跨海大桥联通岛外城市主干道滨海大道,并分别通过联岛二路、联岛三路与海花岛一号岛相连。规划轨道交通线路自白马井高铁站交通枢纽引入海花岛一号岛内,引导游客采用公共交通出行。2.道路等级规划范围道路结构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主干路包含海花二路与海花三路。次干路包含纬九南路、纬九北路、经十一路、经十三路、纬十路。3.道路断面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0~27米之间,次干路红线宽度15~23米,支路红线宽度为9~20米。4.道路交叉口主干规划范围道路交通不设立交,均采用渠化交通或环岛组织交通。5.交通场站海花岛二、三号岛各规划1个公交首末站。十三、慢行系统慢行系统主要为步行及骑行慢行通道。慢行系统应联络滨海岸线、公园绿地、主要公建及商业街区等,形成网络状的步行通道。1.滨水慢行通道:在滨海岸线结合滨海绿地规划滨水慢行道。2.一般绿化慢行道:结合公园、主要道路景观绿带及主要通海廊道,提供宜人的绿化慢行环境。十四、道路竖向规划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工程管网的布线、道路的行车要求。确定规划道路的控制点高程、坡向和坡度。海花岛场地平缓,大部分道路坡度在0.5%以内,宜通过在路段中设置驼峰的方式解决道路排水问题。十五、停车泊位及出入口方位控制1.规划范围内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配建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库)宜结合规划的各绿地广场、大型活动设施和商业设施进行统筹安排,并符合附表六的规定。2.鼓励结合有条件的绿地公共开敞空间集中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3.向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道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设项目用地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机动车开口应选择开向较低等级道路;开口宜远离交叉口;相邻建设用地的建筑宜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2)道路交叉口有展宽段时,不得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设置机动车开口;交叉口无展宽段时,机动车开口中心线至道路交叉口道路红线(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距离,开口位置在城市主干路上的不宜小于60米;开口位置在城市次干路上的不宜小于50米;开口位置在支路上的,其距离不宜小于30米。(3)机动车开口中心线距公交车站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十六、绿地景观系统规划根据《儋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岛内地形条件,构筑斑块轴线节点相结合、融合生态休闲功能的绿色开放空间。规划形成“绿廊贯通,绿脉延展”的绿地景观结构。十七、绿地布局1.公园绿地海花岛二号岛公园绿地包括块状和带状两种。块状绿地主要为十五分钟、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社区公园,位于纬九路沿线,靠近社区中心或教育设施,是居民日常休闲、健身、游憩的主要场所;带状绿地为纬九路两侧绿带、指状绿地和沿海绿地。纬九路两侧绿地贯穿全岛,沿内海绿地满足观水亲水需求,指状绿地则将外部海风引入内部。海花岛三号岛公园绿地包括块状和带状两种。块状绿地主要为十分钟、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社区公园,位于纬十路沿线,靠近公共服务中心及社区中心,是居民日常休闲、健身、游憩的主要场所;带状绿地为朝向一号岛和内海的绿地及纬十路两侧绿地。2.防护绿地包括沿外海区域防护绿带、公用设施防护绿带两类。沿外海防护绿带,是规划范围的绿色屏障,结合岸线消浪防护功能、亲水空间功能,形成滨海绿化休闲的综合绿化景观带。公用设施防护绿带依据相关规范设置。主要图纸土地使用规划图▽▽▽建设强度分区图▽▽▽建设高度分区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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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又一“人工岛”亮相!387亩文昌南海人工岛,规划游艇旅游消费中心!

外界关注已久的海南“人工岛”又有新进展了!近日,《文昌南海人工填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南海人工岛将以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为契机,通过游艇旅游消费,与三亚、海口相呼应,立足清澜港、高隆湾、八门湾和文昌市中心城区,从区域统筹发展出发,打造文昌市重要的游艇旅游消费中心。今年以来,海南相继有海口如意岛、万宁日月湾人工岛日岛控规出炉,12月27日海航基础公告拟101亿卖掉海口明珠岛二期,加上文昌南海人工岛控规公示,年内海南“人工岛”动作频频,冀助力海南自贸区(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文昌南海人工岛规划区主要形成“一轴、三区”的功能结构。一轴主要规划区中部主要对外道路形成的对外交通联系轴线。三区主要为游艇主题游乐区、海上运动服务区、配套服务与康养区。游艇主题游乐区,位于规划区东部,包括游艇展销广场、游艇免税购物中心、游艇总部基地、游艇休闲会所、游艇展销中心、游艇主题广场等,以现代滨海建筑为载体,以游艇展销、游乐、体验为核心,实现深度体验式的游艇主题游。海上运动服务区,位于规划区西部,包括滨水风情商业街、海上赛事中心、海洋人才培训中心三大主题板块,共同打造海上运动服务区。配套服务与康养区,位于规划区南部,包括以海洋主题展览馆、海底旅游服务中心、观赏性水族馆、海底旅游设备租赁功能为主的海上旅游服务中心以及游艇修配中心、海上运动装备保养中心、赛事服务中心、码头管理中心、医疗急救中心为主的服务保障中心。《文昌南海人工填岛控规》方案简介一、规划编制目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文昌市《中央第四次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衔接《文昌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内容,加快推进文昌市滨海旅游产业优化升级,在此背景下启动《文昌市南海人工填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文昌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的南海人工填岛开发边界与陆岛栈桥共同组成,总用地面积25.85公顷。三、规划定位规划区以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为契机,通过游艇旅游消费,与三亚、海口相呼应,立足清澜港、高隆湾、八门湾和文昌市中心城区,从区域统筹发展出发,打造文昌重要的游艇旅游消费中心。四、人口与建设规模年游客容量:预测规划区游客约85万人/年。日游客容量:根据文昌的气候特点,按年均旅游适宜期280天计,规划日游客量约0.3万人。服务人口:预测规划区内服务人口共计2100人。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25.85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17.14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6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79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4.31公顷。五、规划结构规划区形成:“一轴、三区”的功能结构。“一轴”:主要规划区中部主要对外道路形成的对外交通联系轴线。“三区”:主要为游艇主题游乐区、海上运动服务区、配套服务与康养区。游艇主题游乐区——位于规划区东部,包括游艇展销广场、游艇免税购物中心、游艇总部基地、游艇休闲会所、游艇展销中心、游艇主题广场等,以现代滨海建筑为载体,以游艇展销、游乐、体验为核心,实现深度体验式游艇主题游。海上运动服务区——位于规划区西部,包括滨水风情商业街、海上赛事中心、海洋人才培训中心三大主题板块,共同打造海上运动服务区。配套服务与康养区——位于规划区南部,包括以海洋主题展览馆、海底旅游服务中心、观赏性水族馆、海底旅游设备租赁功能为主的海上旅游服务中心以及游艇修配中心、海上运动装备保养中心、赛事服务中心、码头管理中心、医疗急救中心为主的服务保障中心。六、用地布局(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规划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8.33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0.91%。(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规划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2.61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0.10%。(3)公用设施设施(U)规划区公用设施用地0.83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21%。(4)绿地与广场用地(G)规划区绿地与广场用地4.08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5.78%。《文昌南海人工填岛控规》主要图纸区位分析图▽▽▽规划范围示意图▽▽▽功能结构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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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0亩!海南再“曝”一座新城规划,居住用地2384亩,涉及这些楼盘!

这两年,紧随海南建设自贸区的步伐,海南西部的居住价值也呈几何式增长,位于西部中心城市儋州以东的临高,更是“享”到难得的发展机遇。世上过分美好的居所,往往自带“江、湖、海”属性,如果还有公园和学校,那就是真正的“梦想家”了!临高就有这样一个板块,叫澜江新城。就在前段时间,澜江新城控规出炉,这座占地8.25平方公里的新城,定位临高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中心,文澜江畔的宜居新区,自由贸易区(港)、粤港澳大湾区的功能承接地。澜江新城规划范围东至文澜江以东新规划的丽江路,西至东红水库,北至和文水库,南至临高体育公园,包括文澜文化公园、和文水库、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等区域。人口规模确定为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73.9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58.92公顷(约2384亩)。值得关注的是,澜江新城里涉及澜江华府、临海家园、澜江花园、国厦御澜湾、文澜世家等楼盘。12380亩!进阶版的“西部新城”来了!《临高县澜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一、地理位置与规划范围(一) 地理位置澜江新城位于临高县主城区北侧,东距金牌港经济开发区约10km,北距临高角风景名胜区约6.5km,西距东英镇区约6.5km,南距县城主城区约4km,是联系主城区与滨海地区的重要区域。文澜江从规划区东侧穿过,北有滨海旅游公路,东有金龙大道,南有西线高速公路与西线快速铁路,区域交通便捷。(二) 规划范围澜江新城规划范围东至文澜江以东新规划的丽江路,西至东红水库,北至和文水库,南至临高体育公园,包括文澜文化公园、和文水库、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等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8.25平方公里(合12380.45亩)。二、规划布局(一) 功能定位临高县的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中心,文澜江畔的宜居新区,滨海、老城联系的服务区,自由贸易区(港)、粤港澳大湾区的功能承接地。(二) 发展规模规划确定规划区人口规模为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473.92公顷。(三) 空间结构一心:公共服务中心。一带:滨江旅游带。两轴:沿市政大道形成连接主城区与滨海地区的城市发展轴,沿德澜路形成横向的产业发展轴。五区:商贸旅居区、文创体验区、休闲办公区、康养科研区、文教居住区。(四) 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25.36公顷,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公路用地和非建设用地。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73.9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158.9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16.8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76.91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59.9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04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58.31公顷。规划鼓励土地功能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增加土地集约效率,增强城市活力。本次规划涉及的混合用地比例要求如下:零售商业餐饮混合用地(B11/B13):零售商业、餐饮建筑面积混合比例为3:7。零售商业餐饮娱乐混合用地(B11/B13/B31):零售商业、餐饮、娱乐建筑面积混合比例为5:3:2。医疗卫生商业混合用地(A5/B1):医疗卫生、商业建筑面积混合比例为7:3。商业旅馆金融保险混合用地(B11/B14/B21):商业、旅馆、金融保险建筑面积混合比例为2:1:7。金融保险商务混合用地(B21/B29):金融保险、商务建筑面积混合比例为7:3。(五) 道路交通规划通过临昌路、市政大道及丽江路联系主城区与滨海地区,通过金澜大道与锦绣大道向东连接西线高速公路与临高高铁站,是规划区联系澄迈、海口及儋州等周边区域的主要对外交通通道,规划在锦绣大道东部北侧设置县长途客运总站,利于加强县城与周边地区的联系。规划区内路网采用方格网状结构,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三个等级,路网密度为9.2km/km²。(六) 城市设计规划区结合区位、资源、交通及政策优势,以文澜江为生态本底,打造区域生态景观展示脉络。以生态廊道、休闲慢道串联各个功能片区,通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融入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安排片区功能、有效引导城市风貌,建立和谐人居环境,形成风貌统一、生活宜居、生产高效、人文独特的滨江活力新城。三、开发建设控制(一) 容积率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8以内;中小学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幼儿园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7以内;医院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5以内;交通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以内;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以内。(二) 建筑密度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中小学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幼儿园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医院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交通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公用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三) 建筑高度新建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下,已建居住建筑高度按现状高度控制;中小学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幼儿园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医院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商业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公用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主要图纸区位分析图▽▽▽功能结构规划图▽▽▽土地使用规划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总体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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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政策,对未按期交房、验收不合格擅自交房的房企计入不良记录!

购房者海口买房喜获护航“大礼包”!海口出台《关于加强预售商品房交付管理的通知》,将未按期交房、验收不合格擅自交房的房企计入企业诚信度不良行为记录。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预售商品房交付管理的通知海住建管[2020]77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近期,根据市民的投诉,经我局调查,部分预售商品房项目存在逾期交房或违规交房的现象,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商品房交付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发企业要严格遵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和条件进行交付。开发企业要遵守契约精神,负起主体责任,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并将合格的房屋交付给广大购房者。二、项目要竣工验收合格且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方可交付。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竣工验收备案交付的,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第十一条之规定,开发企业必须在开发项目的消防、人防、质量、环保和规划等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后,方可将商品房交付使用。三、开发企业如违反以上规定,要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责任,我局还将对开发企业不诚信的行为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项目未按期交付使用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风险的,将按《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监管账户内的全部预售资金,并启动应急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监督监管账户内资金的使用。并将未按期交房的开发企业计入企业诚信度不良行为记录,限制该企业后期项目的后续办理及取消预售资金的便捷使用。(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将违规交房的开发企业计入企业诚信度不良行为记录,限制该企业后期项目的后续办理。特此通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