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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户、4917人,海口江东这一片区将被征收!涉房屋建筑量35万平!

备受关注的海口江东新区又有新消息了,是房屋征收消息!临空经济区(一期)演丰片区将征拆,涉及8个村庄、1409户、4917人,房屋建筑量35万平方米。2月18日,海口美兰区召开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项目征拆工作动员大会,研究部署临空经济区(一期)演丰片区8个村庄房屋征收和村民安置相关工作。  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美兰区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项目指挥部,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指挥长,对应成立8个征收工作组,并从区机关和各镇(街)抽调92名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指挥部工作力量,为加快推动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项目征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据了解,当务之急是抓紧推进项目一期涉及演丰片区8个搬迁村庄的房屋征拆工作,共涉及1409户、4917人,房屋建筑量35万平方米。8个搬迁村庄分别是大顶村、塘内南村、塘内北村、美兰上村、美兰下村、三角村、永红村以及村内仔村等。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美兰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项目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江东新区开发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征拆工作;临空经济区(一期)演丰片区8个村庄房屋征收和村民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尊重群众民俗习惯,多考虑失地群众利益,因地制宜完善征拆补偿政策,妥善安置失地群众,保障失地群众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抽调到项目征拆指挥部的人员要不讲条件全部安排到位,项目征拆指挥部要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征拆任务,区纪委监委要切实抓好征拆环节的监督工作,对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据了解,海口江东新区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98平方公里,是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区域和重要创新示范,将构建“临空经济+服务经济+生态经济”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展现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在江东新区总体规划中,以美兰国际机场为核心的临空经济区,是江东新区“一港双心”中的“大空港”引擎,是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阵地。海口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力”新机制,顺丰、菜鸟、圆通等快递巨头相继进驻,航空维修、航食加工等项目率先落地。《海口临空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9年7月23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充分体现了“国际眼光、海南特色,战略引领、精准布局”,确保“留足50年的发展空间”。临空经济区着力发展门户枢纽带动、自贸政策引领下的临空经济,打造成为最开放的自贸港区、最活力的航空都市和最惊喜的南海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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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栋住宅楼,海南今年计划完成153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20000+户!

3月11日,海南省新闻办发布会上公布《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建成于2000年以前、失养失修失管、建(构)筑物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环境脏乱差、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将纳入改造范围。《意见》提出,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建设“完整社区”。同时,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发动居民补缴未交纳的住房维修基金,确保后续维修资金保障。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治理格局。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市县摸排,全省于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有1920个、17.36万套、6000栋楼、总建筑面积1609万平方米。这些老旧小区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以上点到的问题,居住条件较差,已成为小区居民生活的痛点、城市建设管理的难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从源头上解决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难题,改善生活状况。目前老旧小区改造有什么进展?存在什么问题?目前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2019年我省确定在10个市县共41个小区、13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44万平方、涉及4008户居民的老旧小区作为试点开展改造工作,目前有7个项目在建设,其中有3个小区改造已完工。其他小区已基本完成改造设计方案、改造实施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因疫情原因,还未开工建设,将在3月至4月底将陆续开工建设。2020年计划完成153个老旧小区、89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惠及20000户以上居民的改造工作,目前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根据试点工作的情况看遇到的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为↓↓↓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尚在起步阶段,改造工作经验不足。如在确定改造内容方面,在基础类项目和完善、提升类项目的选择方面,需兼顾业主需求、资金分摊和财政投入、财政奖补,所耗费时间较长。二是改造资金难保障。目前普遍存在依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当地财政配套资金有困难,而业主出资意愿不强,改造资金有缺口压力大。三是小区居民意见难统一。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征求居民意见,需求五花八门,意见难以统一。比如安装电梯,高层居民相对于低层居民的意愿就强烈的多,但低层住户不积极,甚至反对,意见不能统一,小区改造的工作就会难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认定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农林场场部建成于2000年以前、失养失修失管、建(构)筑物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环境脏乱差、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对于个别市政设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非常强烈的建成于2000年以后的住宅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改造内容都有哪些?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改造项目。在保持城镇老旧小区用地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局部拆建、加建、改建、翻建等方式进行改造。重点对用电抄表到户、配电房安全设施、房屋防渗防漏、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对养老抚幼、幼儿教育、停车库(楼、场)等设施进行加建、改建。根据改造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改造项目。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项目。对完善类改造项目,财政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支持。对提升类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发挥引导作用,主要通过吸引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改造及后期运营。财政资金如何支持?对基础类改造项目。坚持应改尽改,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对完善类改造项目。坚持尊重居民意愿,能改则改,财政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支持,各市县要针对不同的改造项目确定“以奖代补”的标准(金额或比例)。对提升类改造项目。坚持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吸引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改造及后期运营。各市县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确定吸引社会力量的支持政策。改造审批流程对于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简化立项、规划、用地、施工、消防、人防、不动产登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等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免予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节能、环境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等相关评估。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各市县首先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城镇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楼栋数、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改造内容和资金测算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建立相应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为总体谋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奠定基础。在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本着“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制定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城镇老旧小区的不同情况,充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尊重自然条件,科学评估,按照整体连片打造或“一区一策”的要求,组织编制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对改造项目进行资金测算,明确资金来源,并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确定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和改造实施方案,加强工程管理,统筹安排施工时序,兼顾居民日常生活,提高改造施工效率,把好工程质量关。项目完工后由业主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资金支持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改造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各级财政资金,居民个人出资、单位资金整合、企业积极参与等多个渠道。一是中央、省级和市县(区)级财政资金进行支持、奖补;统筹各级组织、宣传、教育、民政、文体等部门资金共同参与。二是居民以个人出资(依法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公共收益等方式筹集资金。三是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捐资、捐物;四是水、电、气、光纤等管线单位配合开展相应的基础设施改造。五是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改造建设。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城镇小区及超出改造范畴的项目“搭车”建设。依法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要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改造项目内容参考清单一、基础类1.疏通、改造管线。加强水、电、气管线的安全改造,更新老化严重的管线及其窨井盖,确保水、电、气安全运营,特别是用电抄表到户、配电房安全等改造;排查并改造小区内部与市政排水管线混接错接情况,清淘、整修化粪池和清淤、疏通排水管道;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广电、燃气等管线,做到管线入地,条件不具备的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影响消防救援等应急车辆通行;新建、改造和完善小区道路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市政水、电、气、路、新能源设施设备。2.完善小区消防设施。结合现状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消防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完善或增设消防设施,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按规定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3.建设无障碍设施。因地制宜按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方便居民生活。4.整修建停车设施。因地制宜整顿车库(位)使用秩序,完善交通标识,划设车辆停放位置。5.规范设置环卫设施。合理设置垃圾投放设施,满足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6.防渗防漏。对外墙、屋面存在渗水的房屋进行防渗处理,达到防渗效果。7.外立面整治。对房屋外墙、屋檐、雨棚破损的进行修补处理,整修、更换破损管道,达到修缮效果;整治破损防盗网、阳台私搭乱建、外挂空调机、广告牌等。8.整治楼道。对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清理楼道乱堆乱放;整修楼梯、栏杆、楼道,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等设施。9.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通知通告、党建、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知识科普等宣传栏、公示牌。10.其他基础类项目。 二、完善类11.建筑节能改造。增设屋顶防水、隔热系统以满足节能、防水要求。12.更换门窗。更换采光、隔音及密封性不能满足要求的老旧门窗,引导居民采用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满足要求的门窗。13.完善便民设施功能。改装、加装电梯方便居民生活;改建、新建停车库(楼、场、位)。14.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及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设施。15.配套休闲设施。维修完善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16.绿化美化。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优化绿化布局;结合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恢复绿化功能。有条件的可建设花园式、果园式小区,鼓励屋项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1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可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巡查装置、报警等智能安防感知设备系统。18. 其他完善类项目。三、提升类19.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新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幼儿园及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涵盖生活服务、医疗保健、照料看护等内容的养老服务设施、便民市场、便利店,要积极引入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业。20.整修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共建筑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有条件的,还应补齐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用房。21.室内装修。引导住户开展室内安装无障碍设施、重新装修,室内卫生间、厨房、阳台雨污分流,油烟排放、设置门禁等改造。22. 其他提升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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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2亩,三亚“智谷”控规出炉!规划居住用地约581亩!

智谷,一看名字就很有科技范!很有活力!就在近日,三亚智谷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获批,这是一个规划面积达320.12公顷(约4802亩)的片区规划,居住用地38.76公顷。据悉,三亚智谷产业园规划范围东至水脚溪,西至乌石岭,南至水蛟村村委会,北至凤凰镇至羊栏乡村级公路。定位为科技、智慧、生态之谷。三亚智谷将打造三亚创新创意科技产业高地,引驻科技产业聚集,以科技研发、人工智能、科技旅游、空港总部规划区等项目形成海南智能研发高地,以创新孵化、项目加速等形成新兴产业创新孵化规划区,聚集国际最前沿的科技研发技术与商业业态,形成科技产业集群。规划区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为原则,打造园林化产业园区,绿色建筑办公,生态专家住宅,生态空间廊道纵横,建筑与周边山体、绿树融合相应,形成环境友好、安居乐业、生活生产生态三生融合的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示范地。智谷产业园区对标支撑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国际化公共服务标准,重点从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优化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其中教育设施设置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3.40公顷;幼儿园两处,用地面积1.05公顷;结合其他建筑配建一处3班托儿所。在交通方面,规划一条对外公交专线,由城区经水蛟路到达产业园区;按照智慧公共交通发展要求,还规划几条无人驾驶短驳通勤公共交通环线;同时规划发展新能源共享小车。《三亚智谷产业园区控规》简介部分内容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三亚智谷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沿用上版控规范围,与多规合一开发边界吻合,东至水脚溪,西至乌石岭,南至水蛟村村委会,北至凤凰镇至羊栏乡村级公路,规划总用面积约320.12公顷。二、发展定位在落实海南国际自由贸易岛政策优势和衔接三亚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规划基础上,引入电商优势资源,结合地区的发展资源条件,综合确定本片区的规划定位:首先,海南全省打造国际贸易区,打造总部经济,发展跨境电商等目标,提供了优越政策条件,急需聚集大量资本与一批高端、新兴技术,引进一批高端产业人才来促进自贸岛产业发展。第二,三亚市正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陆续出台《三亚十三五规划》、《三亚十三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用以培育新兴科技产业,促进三亚产业升级。第三,省级产业园区的推动作用,以及知名集团入驻,导入自身优势产业、资源、技术,引入完整产业链,与本地企业合作,形成集智能研发、新兴产业孵化、时尚科技展示、高端人才聚集、绿色生态宜居综合性、智慧型产业园区。基于上述分析,本次规划确定本片区的功能定位为:三亚智谷——科技、智慧、生态之谷。(一)科技之谷三亚智谷将打造三亚市创新创意科技产业高地,引驻科技产业聚集,以科技研发、人工智能、科技旅游、空港总部规划区等项目形成海南智能研发高地,以创新孵化、项目加速等形成新兴产业创新孵化规划区,聚集国际最前沿的科技研发技术与商业业态,形成科技产业集群。未来以高端科技产业为取向,以旅游业为龙头,以创新创意产业为支撑,构建三亚科技之谷。(二)智慧之谷三亚市是海南省的旅游中心,与其他旅游城市相比,三亚市更显得年轻活力。三亚市正大力推动旅游产业升级,加之以智慧城市与智慧社区为配套,对于智慧产品及创意研发产业的培育具有非常好的条件。本次规划区将引导智慧与科技,智慧与创意结合,将智慧商业融入智谷产业园中,形成跨境电商产业、智慧商业等为驱动,完善以智慧为主题的城市配套。另外,规划区引领智慧科技、智慧创意产业的发展能够为提升地区影响力,带动地区产业升级具有积极的作用。(三)生态之谷规划区集山、水、田、林、温泉等优势资源于一体,周边山体围绕,中间谷地从规划区谷地贯通至三亚海湾,环境优美,气候宜人,自然空间体系独特,生态环境保存良好。规划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为原则,打造园林化产业园区,绿色建筑办公,生态专家住宅,生态空间廊道纵横,建筑与周边山体、绿树融合相应,形成环境友好、安居乐业、生活生产生态三生融合的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示范地。三、用地布局(一)功能布局结构规划结构:“山水本底、产业融城”的理念打造“一核、两带、多组团”的规划结构。一核:以创新科技产业园为核心,位于规划区中南部,靠近水蛟路,区位与交通便捷。两带:规划沿着水系拥有一条水系景观带、沿凤凰三路形成产业联络带。多组团:包括南部组团、北部组团、温泉配套组团与山林景观组团。山水产城南部组团——南部组团以山为核,聚集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科技旅游研发及上下游生态链企业区域总部产业,多条由山体延伸而出的纵横交织的生态网络和组团有机结合。山水产城北部组团——北部组团以水为媒,联动上下游生态链企业区域总部+科技旅游研发产业,产业和居住配套围绕水库呈放射状布局,朝向水体享有最大化的景观资源。温泉配套组团——温泉配套组团主要发挥小鱼温泉特色,聚集酒店、商业等配套资源,形成旅游度假中心。山林景观组团——规划区中部山体林地生态,构成规划区生态本底。规划区中部的自然山体,把规划区自然的分成两部分,山体北部的德山水库,是规划区重要的景观资源,山体南面的林地,是体现规划区田园风格最重要的标志性景观。另外规划区两条水系,一条位于中部区域贯穿规划区核心产业区,成为规划区内部重要的景观水系,另一条位于规划区的东北部,是体现规划区滨水性重要的景观水系。(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本次规划中,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指定用途用地划分至小类。并增加了居住商业混合用地、零售商业餐饮业混合用地、商业设施交通场站混合用地、其他商务设施零售商业混合用地、其他商务设施娱乐混合用地混合用地新的类型。具体用地构成如下:1.规划居住用地(R2)38.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6.84%,其中二类居住用地33.75公顷,服务设施用地1.05公顷,居住商业混合用地3.96公顷;2.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5%,其中中小学用地(A33)按常住人口规模设置3.40公顷;3.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70.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9.02%,其中商业用地(B1)1.39公顷,旅馆用地(B14)10.13公顷,零售商业餐饮混合用地(B11B13)1.5公顷;4.规划道路交通用地(S1)19.8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77%;5.规划公用设施用地(U)5.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58%;6.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G)总面积6.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44%,其中公园绿地(G1)0.86公顷,防护绿地(G2)4.53公顷,广场用地(G3)1.02公顷;7.规划区内村庄建设用地约14.42公顷;8.水域用地(E1)15.71公顷,农林用地(E2)145.58公顷。四、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融入生活圈理念,同时产业园区配套展厅、会议中心、电商无人超市、酒店、培训公寓、智慧医疗、诊所等公共设施,以满足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要求。对标支撑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国际化公共服务标准,重点从文化、教育、医疗、体育和社会福利设施等方面优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居住社区常住产业人口约1.4万人,属于居住小区级,根据相关设计规范布设公服设施,其中教育设施包括设置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3.40公顷,规划在B-25地块。设置幼儿园两处,规划在A-03、B03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0.53公顷、0.52公顷;结合其他建筑配建一处3班托儿所,配建在A-10地块。医疗设施配建一处医疗卫生站,要求建筑面积≥1000㎡,配建在A-10地块。文体设施包括在B11地块配建文化活动中心一处,要求建筑面积≥4000㎡。分别在A-12、B-11、C-12地块绿地设置居民健身设施。园区智慧管理中心在B-12地块联合设置智慧交通管理中心、园区大数据库、智慧安全服务中心、智慧设施环保中心,建筑面积≥1000㎡,结合建筑配建。五、道路交通系统(一)道路系统规划根据城市路网系统规划,将城市道路网系统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个等级。城市主干道:是城市中主要的交通道路,是对外交通联系的主要通道,均按双向4车道设置。其中南北向的水蛟路(X827)红线宽度为30米,东西向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内部环路宽19米。城市次干道:是片区衔接城市主干道的主要通行道路,并与主干道组成城市干道网,在交通上主要起交通集散的作用。同时,由于规划区为产业园区,次干道有兼有产业线路的功能。规划红线控制宽度为12米,按双向2车道设置。城市支路:是各个片区内的道路和一般街坊道路,在交通上起汇集性作用,与上层次道路连接,是直接为用地服务以生活服务功能为主的道路。规划区内城市支路宽度在6-10m,按双向2车道设置。(二)智慧公共交通规划为了方便规划区外及周边产业就业人群的便利到达,规划了一条对外公交专线,设置在主次干道上,由城区经水蛟路到达产业园区。规划区是一个科技产业园区,按照智慧公共交通发展的要求,在规划区内还规划几条无人驾驶短驳通勤公共交通环线,方便就业人群由各个产业区域到达各个生活及公共服务区域,在线路的主要地块节点设置停靠点。产业园区整体实现智慧科技大数据的应用,同时采用太阳能等绿色新能源,实现零碳绿色交通和智慧交通目标。同时规划发展新能源共享小车,智慧化管理,完善园区公共交通体系。探索园区内公共交通无人驾驶,运营时间按7*24H23:00后30%车辆运营。主要图纸区位分析图▽▽▽▽规划结构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安置用地规划图▽▽▽▽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水蛟路方向鸟瞰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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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国家高新区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海口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美安科技城一期控规修编》,其中显示美安科技城规划用地39.86平方公里(约59790亩),其中一期16.74平方公里(约25110亩),已完成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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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 “只转不征”有关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为落实“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用地制度改革,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产业项目落地,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工作举措的函》(自然资函〔2018〕261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晰“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的内涵“只征不转”是指将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等非建设用地根据法定权限征收为国有,或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依法安排用于相关项目使用,不需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占用市县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土地利用方式。“不征不转”是指对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不予以征收,或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予以收回,也不转为建设用地,由相关权利人按照规定使用,土地用途仍按照原用途管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只转不征”是指对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不予以征收,仍保留农民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利用方式。二、合理确定“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的适用范围(一)对下列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方式使用土地:1.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增的道路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等生态绿化用地;2.自然景观用地、农牧渔种植和养殖用地;3.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中的观光台(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栈道(宽度不超过2米)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4.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标识系统、宣传广告、电子监控、抽水泵站、充电基础设施、铁塔、电力线路塔基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用地,以及水网项目中的宽度不超过8米的斗渠、农渠、毛渠用地。电力线路塔基占地面积是指塔基立柱占地面积,塔基范围内仍可继续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不计入塔基占地面积。5.以人工湿地等生态环保方式进行污水处理的设施用地。6.路面宽度(车行道)不超过8米的农村道路(含乡村旅游道路)用地。(二)对下列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只转不征”的方式使用土地:1.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所需土地;2.符合我省相关规定安排作为征地安置留用地的土地。3.对实施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等乡村振兴项目占用的农用地。4.符合国家规定及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要求的土地。三、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一)“只征不转”的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1.市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工作;2.市县政府将土地征收请示及相关材料报送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请示文件要说明“只征不转”的必要性以及适用范围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委托,市县政府具有相应征收审批权限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权限予以审批。3.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受理市县政府报送的材料后,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报省政府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4.经批准实施“只征不转”的项目用地,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报经市县政府同意后,组织以出让、租赁、承包等方式供地。(二)“不征不转”的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1.根据项目用地管理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项目用地单位制定“不征不转”的土地使用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土地具体使用方式等内容。2.项目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充分协商,确定以租赁、合作、入股等方式使用“不征不转”土地,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土地使用协议应明确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使用费或相关补偿费用,以及其他有关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土地使用费用或相关补偿费用可以参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确定。3.项目用地单位签订土地使用协议1个月内将土地使用方案、土地使用协议、保护耕地承诺书报乡镇人民政府、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4.对新增道路防护绿地、公园绿地、景观用地等“不征不转”的土地,项目用地单位可以通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购买服务方式利用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在“不征不转”土地上从事植树、种草等相应工作,项目用地单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三)“只转不征”的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1.市县政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将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报批材料报送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请示文件中应说明“只转不征”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审查后,符合审批条件的,报省政府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2.“只转不征”土地,涉及占用耕地的,耕地占补义务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如村集体无法落实耕地占补的,可按规定缴交耕地开垦费,由市县政府负责开垦落实;属于征地安置留用地的,其耕地占补义务可按规定由市县政府负责。3.农村集体土地“只转不征”应当取得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市县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每年应安排不少于一定数量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民宅基地建房、乡村振兴等“只转不征”建设用地需求。对存量建设用地较多且利用效益低下的村庄,应当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控制“只转不征”范围及规模。四、严格有关工作要求(一)切实做好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衔接。办理“只转不征”手续的新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行开发,或以出让、作价出资、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经营性项目建设的,应符合我省农村集体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的有关规定。(二)加强土地利用监管,依法处理违法用地行为。对不符合“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审批条件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通过“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方式,规避农用地转用管理,损害农民权益,变相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加强对“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用地项目的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账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土地后续使用情况的监管。对应当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手续,而没有办理,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置或者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0年1月7日